加强征信市场治理 助力信用襄阳建设
为促进全市征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工作部署及有关通知要求,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对襄阳市乱办征信、借征信名义虚假宣传、征信业务不规范等扰乱征信市场秩序的行为开展了治理工作。为增进公众对征信知识的了解,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身信息保护及征信维权意识,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对与征信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解读。
1.什么是征信机构?
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按照收集和处理的信息主体的不同,征信机构可以分为个人征信机构和企业征信机构。
2.哪个部门是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
《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是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对征信业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
3.设立征信机构需要审批吗?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设立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除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有符合规定的保障信息安全的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取得任职资格等条件,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登记。
设立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需依照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法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自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派出机构备案。
4.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会受到何种处罚?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或者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未依法办理备案的,由其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5.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信息、采集禁止采集的个人信息或者未经同意采集个人信息、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因过失泄露信息会受到何种处罚?
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有上述行为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睿挥形シㄋ玫?,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在哪里可以查询信用报告?
?、俚街泄嗣褚懈鞣种Щ共檠?nbsp;
?、诘街泄嗣褚蟹种Щ股柚玫淖灾檠檠?。
③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ttps://ipcrs.pbccrc.org.cn)查询(提交申请后次日得到)。目前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平台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三种产品。
?、芟逖羰械鼻翱刹檠庞帽ǜ娴牡胤接辛酱Γ褐泄嗣褚邢逖羰兄行闹校ㄏ逖羰邢?城区 胜 利街 9号),联 系 电话 :0710-3627180,湖北汉江金融服务中心(樊城区内环路卧龙大道环球金融城2栋1单元),联系电话:0710-8193938。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应用程序(APP)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为保护您的信息和财产安全,请不要通过上述之外的途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7.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不良记录可以消除吗?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中的相关记录不能通过向任何组织、个人付费的方式直接消除或更改。如果您发现“付费铲单”等欺诈情况,应提高警惕;如果您遭遇了类似欺诈,应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ぷ陨砗戏ㄈㄒ妗?nbsp;
个人信用报告中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襄阳日报)